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》,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工作定位
1.聚焦立德树人,服务学校工作大局,配合组织、宣传、学工、团学等部门和二级学院,助力尽力主动作为。
2.报告人结合个人研究、教育教学及生活经历,努力做到“把为学、为事、为人结合起来,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”。
二、选聘条件
拥护“两个确立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对党忠诚政治可靠;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丰富的思想教育工作经验;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热爱关心下一代工作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。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中层干部工作经历和较强的表达能力;身体健康,本人自愿。
三、职责任务
1.思想政治教育: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教育;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政策举措宣讲;中共党史、新中国史、改革开放史、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;读懂中国、革命传统、理想信念与红色基因传承教育;学校关工委指定的主题宣讲等。
2.成长成才教育: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《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、《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》教育;正确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培育教育;正确祖国观、民族观、文化观、历史观,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;入党启蒙(迎新)教育;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教育;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中华文明教育;科学家、教育家精神教育;创新教育;校史教育等。
四、聘任与管理
1.由校院两级关工委、相关部门或校院领导推荐,经校关工委主任会议审查后确定,填写登记表(见附件1),签署承诺书(见附件2),发放聘书,首次聘期为三年,根据本人意愿和条件可以续聘。根据工作需要和退休干部教师队伍的变化,可适时调整。
2.受聘人根据党和国家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、个人研究成果以及学校党委年度工作部署,结合学校和学生特点自拟主题,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向校关工委申报一次(没有新主题可不重复申报)。
3.校关工委汇总梳理后进行会审把关,对符合要求的报告统一在校园网发布报告信息,由各二级学院或相关部门选择使用,报告人宣讲前须将报告稿报送组织单位领导审核把关。
4.根据有关规定支付一定的报告酬金,酬金由校关工委或组织单位统一支付,酬金标准按上级有关文件及学校相关制度执行。
五、附则
1.本办法由校关工委负责解释。
2.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2024年9月20日
附件1
安徽工业大学关工委报告团特邀报告员登记表
姓名 |
|
性别 |
|
出生年月 |
|
|
民族 |
|
政治面貌 |
|
入党时间 |
|
|
现/原工作单位 职务/职称 |
|
退休时间(此栏在职不填) |
|
|||
家庭住址 |
|
本人联系电话家属联系电话 |
|
|||
本人微信号 |
|
电子邮件 |
|
|||
专长特长 或研究领域 |
|
|||||
获奖情况 |
|
|||||
拟报告的 报告类型 主要目标 |
(根据职责任务和本人特长及有关研究成果自行决定)
|
|||||
关工委 审查意见 |
(签字) 年 月 日 |
|||||
附件2
安徽工业大学关工委报告团特邀报告员承诺书
本人郑重承诺:
1.自愿接受报告团管理、参加报告团召集的会议,积极主动参加学校关工委组织的重大主题宣讲和常态化宣讲。
2.严格遵守“六不准”宣讲纪律。
3.加强学习,精心备课,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宣讲。
4.认真落实宣讲备案、宣讲反馈等工作要求。
5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作风正派,弘扬主旋律、传播正能量,积极展现宣讲团队伍良好形象。
承诺人:
年 月 日
附:“六不准”宣讲纪律:
1. 不准发表违反、偏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错误观点和言论;
2. 不准违背事实、捕风捉影肆意批评有关部门和个人;
3. 不准听信、传播政治谣言、小道消息;
4. 不准传播与马克思主义民族观、宗教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相悖的观点;
5. 不准随意宣泄个人情绪;
6. 不准借报告团名义做与宣讲无关的事。
上一条:关于印发《安徽工业大学关工委特邀青年教师导师工作办法》的通知
下一条:关于印发《安徽工业大学关工委特邀组织员工作办法》的通知